不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的县(市、区),当地政府应当组织或委托相关企业建立收集体系,并与毗邻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
省财政对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收集体系,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