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地坪施工合同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原则和有关规定,
经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
负责环氧地坪的供应和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面积和合同价格:面积:
,单价为
元/平方,
(决算
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总价:
第二条:材料:环氧砂浆地坪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达到:乙方所铺设材料不脱层、不起砂、颜色均匀、基
本平整,但由于混凝土地台的原因导致地面的裂缝及其它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建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25
,
地面要平整,有光度,若在室外施工,
甲方要做好防护
措施,若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室内施工,即雨天可能遭受雨水侵袭时,也必须停止
施工,若甲方执意要求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施工与验收
施工开始日期,甲方必须通知乙方。
开工日期
,总工程期
天。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
3
天内对乙方铺设的地面进行验收,如三日内未能对
工程进行验收,或者在没有验收情况下,使用乙方铺设的地坪(包括第三方使用)
均被视作材料铺设已验收合格。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的
%
,计人民币
元,
。
第六条:终则
1
、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一份,
同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违约,
赔付对方一切损失。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行等方面发生争议,
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
、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付清后为止。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