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防水透气护创敷料
【型号、规格】3mL、5mL、10mL
【生产许可证编号】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2641号
【注册证编号】粤械注准20172640458
【技术要求编号】粤械注准20172640458
【产品性能及组成 】由瓶体和液体成膜材料组成,液体成分主要由乙醇、聚乙烯醇缩丁醛、聚乙烯吡咯烷酮和甘油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人体新鲜浅表中小创口的保护(不适用于真皮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慢性创面)
【使用说明】
1、常规处理按0.02-0.5豪升/平方厘米的用量直接将本品涂于创面直至距离创边缘1厘米正常皮肤,待其干燥成膜即可。为避免薄膜被擦起,创面中央向外用量逐渐减少,无特殊情况无需换药及使用其他消毒药剂及敷料。如薄膜被擦起,可在被擦起部位再涂少许本品,使用融合后重新与创面及皮肤敷贴,无需将护创膜撕下。创伤愈合后或需除去护创膜,将膜撕去或用酒精擦除即可。
2、术后处理清仓缝合后,先按照常规处理,必要时如遇有衣物遮盖,为避免衣物摩擦造成二次损伤,可增大用量或增加使用次数使薄膜增厚或用一层纱布隔离衣物。
【禁忌症】对酒精过敏者及化脓性创面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含乙醇外用制剂,不可内服,不得滴于眼部。每次用量不超过1ml/kg体重。对新鲜伤口有瞬时刺激烧灼感,但不损伤组织。应存放于避免儿童接触处。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65岁、有严重心、脑、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严重营养不良、创面及其深部有化脓感染或有大量渗出者、使用化疗药物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有精神疾病及无自知力和不能确切表达的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及安全性未作研究。
【安全性】 外用、无毒
【贮存条件】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阴凉通风良好的室内,应避免接触明火和暴晒,应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处。
【有效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