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自动消防水炮

防爆自动消防水炮厂家

厂商 :深圳市共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 深圳市
主营产品 :自动消防水炮 泡沫液贮罐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 压力式泡沫比例装置 大空间智能消防水炮 泡沫灭火剂
联系电话 :13502837033
商品详情描述

目 录

1 总则

2 自然条件和工程条件

3 设计要求

4 设备基本要求

5 设备供货及配套件供货清单

6 功能指标保证

7 资料交付

8 制造、出厂及验收

9 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10 涂漆、包装及运输

11 责任和义务

12 (防爆型自动跟踪定位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销售商:深圳市共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1 总则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XXXX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干煤棚封闭工程。它包括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及附属设施的技术要求。

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并要求在设计、制造方面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一律以有效最新版本为准。

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便于维护的要求。

2 自然条件和工程条件

2.1 自然条件

室外采暖计算温度: -13℃

室外通风计算温度: 夏27℃

室外空调计算温度: 夏30.6℃

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冬59%

夏80%

年主导风向: 南风

冬季平均: 1.6m/s

夏季平均: 1.4m/s

室外平均风速: 1.7m/s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 90390Pa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 91590Pa

年平均大气压: 91088pa

年平均气温: 9.1℃

最冷月平均气温: -6.2℃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7℃

历史极端最高气温: 37.6℃

历史极端最低气温: -25.5℃

年平均降水量: 618.9mm

最大日降水量: 145.8mm

年平均降水日数: 91.5天

年平均相对湿度: 64%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79%

最大积雪厚度: 16cm

最大冻土深度: 730mm

本工程建设地点: XX市

2.2 工程条件

2.2.1 供电条件

供电电压等级:AC:220V

2.2.2 供水条件

工业水水质

PH值: 6.5-9.0

总硬度: 550 mg/L

SS: <20 mg/L

溶解固形物: <2000 mg/L

CL-: <150mg/L

SO42-: <150mg/L

3 设计要求

供货方所提供的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及附属设施必须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满足各种运行工况与事故状态要求。

3.1 概况

本工程为XXX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干煤棚封闭工程,总建筑面积52780m2,建筑高度48.409m,煤场东西向宽145米,南北向长364米,层数一层。主要功能为封闭式储煤场,设计使用年限50年,落地拱形空间网格结构,耐火等级二级。

3.2 系统功能要求

3.2.1 系统由探测部分、监控部分、消防水炮灭火部分及消防联动部分等组成;系统应采用先进的复眼式探测技术,系统应具有防火、监控、自动灭火于一体,形成了完整的自动探测-自动定位-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

3.2.2 本项目复眼式火灾探测器作为前端探测器件,属于非接触式探测方式。由复眼式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息,再经二级探测、三级探测寻找X、Y准确定位,历经了三次探测、三次确认、三次寻找的过程,故而整套装置在这种多级检测、重复鉴别的情况下的误认率、误报率极低。

3.2.3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应与复眼式火灾探测器有机结合,具备与复眼式火灾探测器和其它各种联动控制设备自动通讯的功能。当收到复眼式火灾探测器报警信息,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立即启动相应的模式,只对着火区域进行定点喷水灭火,对无火区域基本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小,从而使火灾及扑救灭火过程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2.4 系统采用CAN总线接收报警信息、联动三维空间定位,智能接口单元远程启动消防泵。

3.2.5 系统发生火灾时,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和复眼式火灾探测器,可以将现场视频信号送至控制室图形显示系统,并能够自动切换出火灾现场清晰的彩色画面,保证在消防控制中心通过切换出来的火灾现场彩色画面观察探测区域的实时图像。

3.2.6 当前端探测设备发生报警信号,系统主机能自动记录报警设备详细位置信息、设备编号、现场报警画面,具有事故调查黑匣子功能等;

3.2.7 系统主机应具有显示消防泵、电动阀和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能够显示消防泵的运行、停止、故障,能够显示阀的打开、关闭状态。

3.2.8 系统主机应具有记录火警、运行、联动、故障日志的功能,并可按照时间、设备、用户或日志类型进行分类检索;

3.2.9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应能根据着火点远近及大小自动修正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的喷射点角度,保证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的定位准确。

3.2.10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应具有柱状/雾状无级转换功能,近距离喷射为雾状,远距离喷射为柱状,其转换功能由现场手动操作盘、中央手动操作盘和系统软件设定。

3.2.11 灭火要求:

系统应具有以下三种灭火方式:自动灭火、远程手动灭火、现场手动灭火。

自动灭火方式:当系统主机接收到来自前端探测器或人工火灾报警信息,系统主机处理后发出火警信号,同时自动联动启动相应的消防炮进行空间自动定位并锁定火源点,能自动启动消防泵,自动开启相应阀门进行喷射灭火。前端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在控制室操作台上能进行显示。

远程手动灭火方式:当系统主机接收到火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在消防控制室能通过切换现场彩色图像进一步确认,通过系统主机控制相应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对准火源点,启动消防泵,开启阀门实施灭火。

现场手动灭火方式:现场人员发现火源点,能通过现场控制盘控制相应的消防炮对准火源点,启动消防泵,开启阀门实施灭火。

3.2.12 其他功能要求:

拟上的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除具备自动灭火功能外,还需兼具煤场抑尘功能。要求每台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能够根据将来生产使用的实际需要实现单个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的自动喷雾抑尘功能(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配置柱、雾转化喷头,当灭火时喷出柱状水柱,当需要抑尘时,切换装置喷出雾状较小水雾达到抑尘、净化的作用)。

3.3 设备供货范围

(以下标注※的为关键性能,为节省设备成本、便于操作、直观使用等,不可低于该性能)

1)自动消防水炮

性能要求

※既可单机自动工作,也可由系统主机集中控制;

防爆型

具有自动柱状/雾状喷嘴;

具备电机进行自动消防水炮灭火装置的水平、垂直、柱雾的调节;

带极限位置的停止开关和角度信息的反馈;

中控室→现场控制箱→灭火装置采用工业CAN总线控制;

火灾发生时自动能指向火源点,要求定点准确、灵敏度高;

※可现场、远程、自动控制;

重量轻,外型尺寸紧凑,维修简便;

具有可视功能,可以查看现场情况。

消防水炮技术指标

型号:ZDMS0.8/30S-GA55/EX

数量:14台

※流量:30 L/s

※额定工作压力:0.8MPa

最大工作压力:1.60MPa

射流半径( 0°):62m

※保护半径:55m

入口法兰:DN65,PN16

雾化角度:≥90°

水平回转角:360°

垂直旋转最大角度:-90°~+30°

旋转速度:9°/s

※供电电压:DC24V

最大功率:120W

※防爆等级:Exib ⅡC T6 Gb/Exib D21 T80℃

2)前端火灾探测器

※采用复眼式火灾探测器作为前端探测器件

※报警灵敏度可现场编程灵活设定,以满足不同场所需要

复眼式火灾探测器采用非接触探测方式

防爆型

技术指标

工作电压:DC18V-DC26V (标称值DC24V)

信号输出:CAN_bus总线或开关量信号

※探测距离:≥80 m

※保护角度:360°

※防爆等级:Exib ⅡCT6 Gb/Exib D21 T80℃

3)现场控制箱(包含现场控制盘)

功能要求

在现场手动控制箱上可以更改水炮灵敏度、转动范围、水平补偿、垂直补偿、安装高度补偿、喷射时间、扫射次数、水平垂直复位角度、远控地址设置、水炮地址设置、蜂鸣器声音设置、开阀数量设置、上电手动或自动状态设置、自检功能等。

“干煤棚任意一点着火时,应能被2个消防水炮的水柱所覆盖”这一技术要求。(双炮同时出水即具有开阀数量限制的功能,优先定位的两台炮开阀同时出水,其它炮不能出水或自动转换为手动状态;开阀数量根据管网流量大小可以从1-4台炮任意设置)。

现场控制箱内置:彩色中文显示屏、黑匣子查询记录功能(可以记录操作过程及火警不小于20000条)等等。

技术指标

※工作电压:AC220V±20% 50HZ

待机功率: <50W

开阀输出功率:DC24V、8A或AC220V、8A

水炮通讯接口:CAN_bus总线

远控通讯接口:CAN_bus总线

通讯距离:≤1500m

※防爆等级:Ex de II C T4 Gb

4)炮载中心控制机

功能要求

炮载中心控制机相当于灭火装置的大脑,接收一级探测信号或消防控制中心主机发出的联动信号启动灭火装置开始扫描,接收二级、三级信号,控制灭火装置(灭火装置体)的运转、定位,并在灭火装置定位后发出开阀、启泵等信号。

调试完毕后本设备无需人工介入操作。

技术指标

工作电压:DC24V

功率:待机功耗≤5W,最大驱动负载≥300W

定位时间:≤60s

通讯接口:CAN_bus总线

通讯距离:≤1500m

环境温度:-20℃~+55℃

相对湿度:≤90%RH(+40℃)

防爆等级:Ex de II C T4 Gb

5)双琴台消防报警主机

功能要求

消防报警主机即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心脏,可实现集中控制,可向模块和探测器供电,并具有用来接收火灾信号并启动火灾报警装置、能通过火警发送装置启动火灾报警信号或通过自动消防灭火控制装置启动自动灭火设备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自动的监视系统的正确运行和对特定故障给出声、光报警等功能。

消防报警主机的组成主要包含有主电、联动电源、打印机、驱动器,多线盘,总线控制盘,还有备用电池。

技术指标

工作电压:AC220V±20% 50HZ

功 率:≤150W

巡检周期:3s

备 电:DC24V/7Ah(标准型)

通讯接口:CAN_bus总线、RS485、RS232、网口

系统容量:大64个回路、20个专线盘、8个灭火盘、16个总线(根

据工程需要增减)

通讯距离:≤1200m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90%RH(+40℃)

6)单琴台控制台

功能要求

中控室远程手动控制现场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的水平、垂直、柱雾、开关阀、开关泵以及现场报警的信息处理,现场视频监控录像等;

单琴台控制台内置硬盘录像机、显示器、UPS、蓄电池控制信息处理软件等。

技术指标

工作电压:AC220V±20% 50HZ

功 率:≤100W

断电后UPS可工作:2小时

备 电:DC24V/24Ah(标准型)

通讯接口:CAN_bus总线、RS232、网口

系统容量:可远程控制255个消防炮

录像容量:1000G(可根据工程需要增加)

通讯距离:≤1500m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90%RH(+40℃)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技术要求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和适用标准。供货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要求和所列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高质量的系统及相应服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4.1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货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3.5 检修要求

检修维护要方便、简单。

4 设备基本要求

4.1 设备性能及参数

4.1.1 数量: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及附属设施1套。

4.1.2 技术参数:全部符合设计技术参数要求。

4.2 设备制造、装配要求

4.2.1 设备性能测试按国家标准有关标准进行。

4.2.2 装配本着保证产品质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合理安排装配顺序和工序,满足装配周期的要求;提高装配效率;尽量减少装配占地面积,提高单位面积生产率,尽量降低装配成本。

4.3 执行标准(设计、制造、验收)

供货方在设计、制造上将采用国家现行的最新有效标准和规范,在标准、图纸、质量记录和操作手册上均采用国际单位(SI)。

主要标准及规范:供货方将严格按照ISO9000及ISO14001标准执行,产品从输入到输出将按买方程序文件要求执行,并作好有关记录。

5 设备供货及配套件供货清单

6 功能指标保证

6.1 供货方应满足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6.2 供货方应向买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上均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的内容必须正确、完整,图面清晰,能充分满足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6.3 供货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6.4 供货方应列出重要外协及外购部件的名称、数量及制造厂商,并须征得买方的认可;

7 资料交付

7.1 供货方交付的资料

资料内容包括:供货方需向买方提供物理版图纸2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图纸和文件请采用以下格式:二维图采用.dwg格式,三维图采用.sat格式,文档采用.doc或.xls格式,图片采用.pdf格式。

图纸上需在标题栏内注明设备名称等,并有设计人、审核人、审定人的签字,加盖供货方公司的公章,以邮寄或其它形式交给买方。

7.2 对供货方的资料要求

供货方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性、正确性,技术资料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试运行、生产和维护的要求。

7.3 供货方需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见下表

7.4 技术文件交付特殊要求

买卖双方需要提交给最终用户的,以及指导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的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采用中文。

7.5 专有技术及专利说明

供货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买方的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买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供货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7.6 买方有义务保护供货方的知识产权,对以上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负责保密。

8 制造、出厂及验收

8.1 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及时通知供货方到现场开箱验收交接。

8.2 供货方对所投标的设备明确售后服务承诺。

8.3 设备性能测试

8.3.1 设备性能测试按国家标准和机械工业部有关标准进行。

8.3.2 设备的监制、检验采取中间检验和出厂检验相结合;

8.3.3 设备做出厂试验时,供货方提前5天通知买方派员参加。无论买方参与否,均不能视为供货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货方对设备质量应付的责任。

9 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9.1 买方向供货方派遣检验人员

9.1.1 买方有权向供货方派遣现场代表,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监制。

9.1.2 供货方为买方派遣现场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食宿、方便。

9.2 供货方向买方派遣现场服务人员

9.2.1 设备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期间,供货方将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负责解决设计、制造质量及安装等问题。

9.2.2 设备安装前供货方应向买方技术交底,并对买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9.2.3 供货方根据买方的通知在48小时内派遣现场服务人员。

9.3 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9.4 培训

9.4.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货方将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4.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10 涂漆、包装及运输

合同设备本体、安装配件、防腐、涂漆必须适应特殊的自然条件,包装、运输等均按照商务合同的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设备涂漆颜色按照统一规定。

11 责任和义务

11.1 买方对所提供的图纸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准确性负责。

11.2 供货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开展设计。

11.3 供货方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应将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提供买方,并共同确定设计审查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等事宜。由供货方起草《方案设计审查纪要》,供货方根据《方案设计审查纪要》修改、完善方案设计。

11.4 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供货方负责开展详细设计,确保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11.5 供货方对所提供的设计正确性负全责,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要求。

11.6 供货方有义务对买方提供的图纸和其它技术文件保密,不得随意转让给第三方或在其它项目中使用。

深圳市共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是生产自动消防水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大空间智能灭火系统-图像型火灾探测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装置-ZFP系列干粉灭火系统设备-机械平衡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隧道专用泡沫水喷雾控制阀组-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机电管道抗震支架-消防给水阀门-物联网消防给水机组等一系列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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