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0-2699-7976 Q-Q:1209-047-309 黄老师
一、中级摄影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 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经本职业中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 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普通高校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 以上。
(6)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从事摄影教学及摄影工作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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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万丰校区)深圳市沙井镇万丰社区中心路与新沙路交汇处凯丰大厦5楼(华润万家斜对面)今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