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 BLANK
B/L或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 PARCLE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MUM
B/L 运费未到
运价本规定的低额,而按规定的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 OMNIBUS B/L 或COMBINED B/L 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 SAPARATE B/L 一批货物,即同一
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
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