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钢管低温管生产许可证咨询

无缝钢管低温管生产许可证咨询厂家

厂商 :过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 河池
主营产品 :
联系电话 :15963245687
商品详情描述
无缝钢管低温管生产许可证咨询-IPN8711高分子防腐涂料防腐钢管生产资质
1A类;2)、3B
4.5.6  管道与阀门的安装
  检验要求:
  1)泡沫管道的材质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道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并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泡沫管道应涂红色标志,给水管道应涂绿色标志。
  类别:1)、2A类;3)、4C
  检验器具: 0mm300mm游标卡尺
4.5.7  泡沫消火栓
  检验要求:
  1)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消火栓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
  3)当采用地上式消火栓时,其大口径出水口应面向道路。
  4)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的标志,其顶部出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应大于400mm
  5)当采用室内消火栓或消火栓箱时,栓口应朝外或面向通道
  6)主要部件外表面应涂红色。
  7)阀门启闭应灵活。
  类别:1A类;2)~5B类;6)、7C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5.8  泡沫喷头
  检验要求:
  1)泡沫喷头应符合设计选型。
  2)泡沫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3)吸气孔、发泡网不应堵塞。
  类别:1A类;2)3B
4.5.9  系统功能
    检验要求:
    1)应按设定的控制方式正常启动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枪等。
2)设自动启动的泡沫灭火系统,在自动状态下,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3)泡沫泵启动后5min,应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液输送到最不利点保护对象。
  类别:1)、2)、3A
  检验器具:秒表
4.5.10  库区固定消防给水灭火系统装置
  检验要求:
  1)当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消防给水压力要求;当采用低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不应小于0.1Ma
  2)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布置,油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距路边宜为1m5m,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3)当油罐采用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在罐区四周应设置备用消火栓,其数量不应少于4个,间距不应大于60m。当采用半固定式冷却系统时,安装消火栓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采用高压制消防给水时,消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长度20m并带有快速接口的水带和2支口径65mm*19mm水枪及一把消火栓钥匙。水带箱距消火栓的距离不宜大于5m
  5)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时,泡沫栓旁应设泡沫栓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长度20m并带有快速接口的水带和泡沫管枪1支及一把泡沫栓钥匙。水带箱距泡沫栓的距离不宜大于5m
  类别:1A类;2)、3)、4)、5B
  检验器具:0m50m钢卷尺、消防栓系统试验装置
4.6  气体灭火系统
4.6.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
4.6.2  瓶组与储罐
4.6.2.1  储存容器外观
  检验要求:
  1)储存容器应无明显碰撞变形、缺陷。
  2)手动操作装置应有铅封。
  3)压力表应无明显机械损伤。
  类别:1)、2B类;3C
4.6.2.2  储存容器的颜色和编号
  检验要求:
  1)储存容器外表面应喷涂红色油漆。
  2)储存容器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类别:1)2C
4.6.2.3  储存容器记录
  检验要求:
  贮存容器上应有永久性标志或记录,其内容包括:编号、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并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B
4.6.2.4  灭火剂充装量及充装压力
  检验要求:
  1)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
  2)储瓶的称重检漏装置应正常,并应有原始重量标记,应在灭火剂的损失量达到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
  3)低压二氧化碳储瓶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控制的温度和压力应符合设定值。
  类别:3A类;1)2B
4.6.2.5  储存容器的安装
  检验要求:
  1)储存容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其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距离不宜小于1.0m
  2)储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3)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
  4)低压二氧化碳储瓶的制冷装置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供电,制冷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且应设手动操作装置。
  类别:4A类;2B类;1)3C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6.2.6  贮瓶间环境
  检验要求:
  1)现场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标注的环境温度要求。
  2)贮瓶间照明灯照度不得低于150Lx
  类别:1)、2B
  检验器具:温度表、照度计
4.6.3  灭火剂输送管件
4.6.3.1  集流管
  检验要求:
  1)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2)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
  3)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4)集流管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类别:2)~5B类;1C
4.6.3.2  选择阀
  检验要求:
  1)选择阀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3)选择阀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手动操作,操作点距人员站立面的高度不宜超过1.7m
  4)选择阀的手柄应设置在操作面一侧。
  类别:2)4B类;1)、3C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6.3.3  阀驱动装置
  检验要求:
  1)现场所安装的驱动装置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体驱动装置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3)驱动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
  类别:1A类;3B类;2C
4.6.3.4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
  检验要求:
  1)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
  2)穿墙壁套管的长度应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应高出地板50mm
  3)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4)管道通过建筑变形缝时应做防变形处理。
  5)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应涂以红色消防标志。
  6)管道的支、吊架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7)管道末端处应采用支架固定,喷嘴距支架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8)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
  9)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
  10)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11)二氧化碳系统管道的三通接头的分流出口应水平安装。
  类别:6)~11B类;1)~5C
  检验器具:0mm300mm游标卡尺,0m5m钢卷尺
4.6.4  喷嘴
  检验要求:
  1)喷嘴的设置位置、规格、型号和喷孔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螺纹密封面良好,表面无脏物。
  3)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
  4)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5)喷嘴与连接管之间应采用密封材料。
  6)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
  类别:1A类;6B类;2)~5C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
4.6.5  气体灭火控制器
    检验要求:
    1)自动、手动转换功能正常,无论装置处于手动或自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
    2)控制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为0s30s连续可调,如采用分档调节时每档间隔不应大于5s
  3)在控制器设置紧急启动按键时,该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措施,设置紧急中断按键时,按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
    4)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常。
  类别:1)、4A类;2)、3B
  检验器具:秒表
4.6.6  防护区安全要求
  检验要求:
  1)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设置的气体灭火装置应有紧急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2)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声报警器,在防护区的每个入口处应设置光报警器和采用气体灭火的防护标志。
  3)在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类别:1)2)3B
4.6.7  系统功能试验
4.6.7.1  启动方式
  检验要求:
  1)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2)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中,一台以上灭火装置之间的电启动线路应采用串联连接。
  类别:1)2A
4.6.7.2  模拟自动灭火试验
  检验要求:
  1)自动控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2)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能正常启动、喷射。
  3)在报警、喷射阶段,防护区有正常声光报警信号。
  4)有关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5)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应能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内可靠的切断自动控制系统。
  类别:1)~5A
  检验器具:秒表、数字万用表
4.6.7.3  模拟手动灭火试验
  检验要求:
  1)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能正常启动、喷射。
  2)在报警、喷射阶段,防护区有正常声光报警信号。
  3)有关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类别:1)、2)、3A
  检验器具:数字万用表
4.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4.7.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
4.7.2  风机
  检验要求:
  1)风机的铭牌标志应清晰,风机类型、风量、风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2)传动皮带型风机的防护罩应完好。
  3)新风入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4)启动风机,控制功能应正常。
  5)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类别:1)、4)、5A类;2)3C
4.7.3  风机控制柜
  检验要求:
  1)风机控制柜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控制的相应风机。
  2)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3)控制柜应有手动、自动转换装置。
  类别:1)、2)、3C
4.7.4  送风口
  检验要求:
  1)风口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风口安装应牢固可靠。
  3)手动及控制室开启风阀正常,手动复位正常,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类别:1)、2)、3B
4.7.5  系统功能
  检验要求:
  1)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送风机,并反馈信号。
  2)风口风速不宜大于7m/s
  3)防烟楼梯间余压值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余压值为25Pa30Pa
  类别:1A类;2)、3B
  检验器具:风速仪、数字微压计
4.8  机械排烟系统
4.8.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
4.8.2  风机
  检验要求:
  1)风机的铭牌标志应清晰,风机类型、风量、风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2)传动皮带型风机的防护罩应完好。
  3)启动风机,控制功能应正常。
  4)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类别:1)、3)、4A类;2C
4.8.3  风机控制柜
  检验要求:
  1)风机控制柜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所控制的相应风机。
  2)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3)控制柜应有手动、自动转换装置。
  类别:1)、2)、3C
4.8.4  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
  检验要求:
  1)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
  3)手动及控制室开启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正常,手动复位正常,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4)排烟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手动、电动关闭时动作正常,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排烟防火
阀关闭信号,手动能复位。
  5)排烟口可单独设置,也可与排风口合并设置;排烟口与排风口合并设置时,应在排烟口或排风口所在的支管设置自动阀门,该阀门必须具有防火功能,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类别:4)、5A类;1)、2)、3B
4.8.5  系统功能
  检验要求:
  1)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排烟阀、排烟风机,并反馈信号。
  2)设有补风的系统,应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动送风机。
  3)风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
  4)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能自动将风机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5)电动排烟窗,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并反馈信号。
  6)排烟风机应随设置于风机入口处排烟防火阀的关闭而自动停止。
  类别:1)、2)、4)~6A类;3B
  检验器具:风速仪
4.9  挡烟垂壁
4.9.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1)各设备和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法定市场准入的证明文件。
  2)挡烟垂壁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1)、2A
4.9.2  外观要求
  检验要求:
  1)挡烟垂壁的标牌应牢固,标识应清楚。
  2)挡烟垂壁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
  3)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挡烟部件不允许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均匀及色差等缺陷;其表面应平直、整洁、美观。
  4)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类别:1)4C
4.9.3  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1)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时,可用多节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装使用,且搭接宽度应满足:
  a)卷帘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100mm
  b)翻板式挡烟垂壁应不小于20mm
  2)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应保持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应大于20mm
  3)卷帘式挡烟垂壁必须设置
重量足够的底梁,以保证垂壁运行的顺利、平稳。
  类别:2A类;1B类;3C
  检验   
 
 
 
 
 
-----------------------主要业务------------------------------------------------
企业咨询项目
雨正咨询--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能够成为我们客户的企业,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各项许可证项目的评审。
优势项目:
特种设备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船级社认证

煤安(MA)认证

建筑行业专项承包资质

API认证
产品认证 如:CCC认证 CE认证等
备注:每一种认证所包含的详细产品范围,请到雨正咨询官方网站首页点击各项目链接查询。

发展方向

 
代评工程师项目
南京雨正咨询凭借相关人事局渠道,可以为广大个人提供最专业、最便捷的工程师职称评定代理。(当前南京雨正咨询只提供南京市的助理工程师评审和工程师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评审一般15天左右出证。由于我们是批量评审,所以价格实惠,评审效率较高。
    为咨询行业的专业化道路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雨正咨询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在专业性上的不断自我完善,以此来获得国家各行政部门对于我们这个行业的高度关注与认同,以此来推动许可证咨询行业的在政策监管和市场管理的正规化进程。
 
联系方式
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负责华东地区)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中商广场B1607

(主负责华中、华南地区)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17号先锋广场1033
联系人:田雨 (业务经理)
手机号码:13770751414
联系电话:025-66639814
QQ:453472919  传真:025-66639971
邮箱地址:tianyu@yuzhengzixun.com
公司主页:http://www.yuzhengzixun.com
Cl
 
 
标签:
相关产品推荐